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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贯彻落实《2016--202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扎实落实习总书记“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对江西提出的“新的希望、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以《2016-202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为主线,以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域旅游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做强产业体系、做大市场主体、做实产业基础、做精新型业态、做优服务质量,在“上层次、上品质”上做足文章、下够功夫,高扬信仰旗帜、传承红色基因,促进全省红色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实现江西红色旅游继续领跑全国。

二、基本原则

(一)社会效益为优原则。充分发挥红色旅游资政育人、修德养生的作用,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积极探索红色旅游发展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推动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领域的新思路。充分挖掘红色文化,讲深、讲透、讲好红色故事,延续红色文化基因,着力打造忠诚品性,传承爱国主义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提质转型为重原则。积极转变红色旅游发展方式,从以政府为主导向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转变,从侧重红色旅游硬件建设向硬件与软件并重转变,从侧重红色旅游遗产保护向保护与利用并重转变,从侧重红色旅游数量增长向重视质量提升转变,加快实现全省红色旅游全面转型升级。

(三)融合发展为体原则。以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为抓手,在资源保护、产品开发、线路组织、宣传促销、智慧旅游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促进红色旅游与研学旅行、乡村旅游、康养度假、文化创意相融合,延伸红色旅游产业链,丰富合作模式,提升合作水平,实现一体化发展,形成红色旅游“点、线、面、体”综合服务体系。

(四)共建共享为主原则。积极探索创新红色旅游投融资、红色文化教育培训、红色旅游创新发展机制,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参与共建,形成资源全面保护与红色旅游可持续发展相互促进、良性循环的新模式。鼓励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村企共建等多种形式,带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共享红色旅游发展红利。

三、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依托全省红色旅游核心资源和经典景区,整合优化精品线路,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实现红色旅游产业化,使红色旅游成为旅游强省建设的重要支撑,形成红色旅游与全省大旅游体系互为促进、相得益彰、健康发展的态势,打造全国红色旅游的“江西样版”,将我省建设成为中国红色旅游发展典范、全国最具吸引力的红色旅游目的地。

(二)量化目标

1. 到2020年,全省红色旅游年接待规模达到2.4亿人次, 红色旅游综合收入达到2500亿元,直接就业人数达到50万人,间接就业人数达到250万人,红色旅游主题农家乐突破300家。

2. 重点建设11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分别是南昌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赣西红色旅游系列景区、井冈山红色旅游系列景区、赣州市(吉安市、抚州市)中央苏区政府根据地红色旅游系列景区、上饶市上饶集中营革命烈士陵园、赣东北红色旅游系列景区、吉安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九江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赣州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南昌市新建县小平小道陈列馆、吉安市永新县湘赣革命根据地中心旧址。依托其丰富的红色旅游资源和综合的旅游产业配套,将十一大红色经典景区全面打造成红色旅游研学示范基地,红色精神培训教育基地。

3. 提升完善6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即“八一起义”红色之旅、“秋收起义”红色之旅、“井冈摇篮”红色之旅、“共和国摇篮”红色之旅、“长征出发地”红色之旅、“赣东北根据地”红色之旅,形成产品集合成熟、交通连接顺畅、游客深受欢迎的热点旅游线路。

4. 培育形成井冈山、瑞金2个“红色旅游全域示范区”,凸显井冈山“中国革命摇篮”和瑞金“共和国摇篮”红色品牌,创新红色旅游特色体验形式,打造国际知名红色旅游目的地。

5. 牵头发起成立“中国红色旅游推广联盟”。联盟旨在贯彻中央和国家旅游局关于红色旅游的系列指示精神,落实全国红办有关红色旅游的工作部署,聚合全国各省(区、市)红色旅游全域发展经验与成果,进一步交流红色旅游创新发展、旅游产品转型升级、红色旅游联合营销的新理念新办法新路径,当好全国红办与各红色旅游目的地“联络员”,成为全国红色旅游新一轮大发展的重要平台。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提升红色旅游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全省红色旅游发展空间布局,以赣中南、赣南、赣西、赣东北,赣北等五大红色旅游片区为依托,以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精品线路为核心载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动不同区域红色旅游特色化、品牌化、差异化发展。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红色旅游资源整体开发为重点,积极探索建立红色旅游扶贫发展创新示范区和红色旅游业态融合创新示范区。

(二)创新完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体系。依托革命圣地、抗战纪念地、长征出发地、创业奋斗地等红色历史文化资源,培育经典、创造精品、引领发展、传承基因,打造红色旅游“江西样板”。优化提升中国革命摇篮井冈山、共和国摇篮瑞金、人民军队摇篮南昌、工人运动摇篮安源四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的融合发展。实施红色旅游三期建设方案,突出体现江西红色旅游产品的传统特色和时代特性,围绕旅游产业“新”、“老”六要素,融合研学旅游+教育、乡村旅游+扶贫、生态旅游+体验等业态,创新红色旅游复合产品体系,延伸红色旅游产业链条。

(三)扎实推进旅游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对接全省“十三五”大交通体系规划,进一步完善红色旅游配套交通体系,加快红色景区干支道路连接线建设。重点建设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到交通干线的连接路,景区内道路、步行道、停车场、厕所、供水供电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展陈场馆、解说教育系统、游客信息服务设施以及环境整治等,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的必要维修保护。建成广(昌)吉(安)高速公路(吉安绕城高速公路)、抚州东外环高速(抚州绕城高速公路)等高速公路;加大普通公路改造建设,切实提高红色经典景区的对外交通条件,重点建设15条红色旅游公路;建成合安九高铁、昌吉赣高铁、赣深高铁、昌景黄高铁、武九客专等铁路,实现南昌向东、向西、向北、向南都有高铁;规划新建设和改扩建一批通用航空机场,新建瑞金机场,完成赣州黄金机场、吉安井冈山机场、南昌昌北机场、景德镇机场、宜春明月山机场改扩建工程,推动黄金机场航空口岸建设;加快赣江航道建设,结合梯级开发,尽早实现赣州—吉安—南昌三级航道通航。积极配套建设红色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游步道系统等接待服务设施。

(四)多举凸显江西红色旅游教育功能。深入挖掘红色资源精神内涵,打造一批红色旅游研学基地、红色旅游教育基地、红色精神培训基地、红色实践育人基地。发挥井冈山、瑞金、南昌、安源等红色经典旅游景区的理想信念教育基地作用,组织全国青少年开展以研学旅行为主要形式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深化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校与红色经典景区合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研学、实践、交流活动,定期举办红色文化教育讲坛、红色夏令营等主题活动,培育形成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体验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了解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荣历史和伟大历程,坚定不移跟着中国共产党走,传承党的优良传统,接受红色精神洗礼,增强开拓前进的勇气和力量。

(五)充分发挥红色旅游脱贫攻坚作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在脱贫攻坚方面领跑”的指示精神,充分调动红色旅游景区及周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井冈山精神,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依托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的开发建设,加强扶贫帮扶和技能培训,吸引周边居民参与景区的农家乐、主题农庄、特色民宿等配套服务,积极带动当地贫困人口就业。引导革命老区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和特色手工业,鼓励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互助组织,支持贫困居民自主创业,开发特色旅游商品,培育富有红色文化内涵的本土品牌。

(六)大力提升红色旅游规范化水平。与省内外科研院所紧密合作,加强革命文物和文献资料的发掘、征集、整理、研究和利用工作,利用文献档案等原始资料,借助现代化的展演手段,讲好革命故事,综合运用实物、照片、图表、模型、绘画、雕塑、景观、影像等多种形式,适度运用声、光、电等高科技手段,增强艺术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用革命先辈的感人事迹、高尚情操感染观众。提升红色旅游服务标准化水平,制定实施适应江西特色的旅游景区服务标准、讲解员和导游员上岗标准与工作规范,引入常态监督考核机制,提高红色旅游服务能力和综合监管水平。

(七)广泛开展红色旅游宣传推广活动。结合建党、建军、建国和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等重大纪念活动组织系列主题宣传推广活动。积极创作、生产以红色文化为主题的演艺产品,持续办好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精心组织中国红色旅游高峰论坛、中国(瑞金)红诗会、中国(南昌)国际军乐节等红色旅游节事、会展活动。强化红色主题营销,推进区域整体宣传,打造红色旅游节庆品牌,形成全省红色旅游节庆品牌联动效应。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做好江西红色旅游宣传报道。编印江西红色旅游自驾游手册,编印江西红色旅游地图和图画攻略,全力开拓推广“江西红色万里行”、红色自驾游等特色活动。加强红色旅游国际交流合作,推广红色旅游产品线路,提升国际交流水平。

 

五、组织保障

(一)深化体制创新。建立中央指导支持、省级引导推动、市县主导发展、社会各界共建的红色旅游发展机制。构建红色旅游景区创建国家高A级旅游景区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应积极引导和推动红色旅游景区的优化、转型、提档、升级,培育红色旅游发展示范性景区。建立红色旅游联合执法机制,旅游、文化、文物、国土、林业、公安等部门共同参与红色旅游市场监管管理,全面提升红色旅游景区管理与服务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红色旅游综合协调机构,配置相关人员,统筹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着重研究解决各地红色旅游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红色旅游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统计分析、信息报送、交流培训、活动组织和监督评价职能,发改、宣传、财政、文化、教育、交通等相关部门全力支持红色旅游工作。鼓励本地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部队等与红色旅游地区结对帮扶,开展共建活动。

(三)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发改、文化、旅游等部门资金,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红色旅游项目给予倾斜,重点用于重要革命文物保护、红色遗址遗迹修复、展陈设计、红色旅游景区建设、形象宣传和革命老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各级政府适度增加红色旅游的资金投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红色旅游项目予以倾斜。

(四)优化土地政策。各地要把红色旅游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从规划上保障红色旅游项目发展用地,支持重大红色旅游项目,对符合条件并按规定程序纳入省重点工程和省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优先安排使用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红色旅游配套的公益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支持红色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非耕农用地,在不改变土地农用性质的前提下采取作价入股、土地合作等方式参与红色旅游开发。

(五)加强区域合作。充分利用好“中国红色旅游推广联盟”平台,通过开展全方位区域合作,进一步丰富全省红色旅游产品,做活红色旅游业态,做强红色旅游产业,使各地红色旅游形成规模集聚发展态势。重点红色旅游县(市)、景区要在红色旅游区域合作中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破除行政壁垒,建立良好合作机制,积极主动与周边地区开展跨县、跨市、跨省的红色旅游区域合作。

(六)健全规划体系。坚持规划先行、保护优先、有效利用的原则。提高规划意识,在编制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编制控规、详规,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科学指导景区开发建设;提高规划水平,与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镇规划、交通规划等相关规划紧密衔接,实现多规合一,统筹协调发展。

(七)夯实人才基础。优化人才梯队架构,组织编写符合江西实际情况的红色旅游培训教材。积极开展红色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建立红色旅游专家库,创新红色旅游导游、讲解方式,加强红色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运营管理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以各大红色旅游景区为主体,系统培训和打造由1000名红色旅游金牌导游、金牌讲解员和志愿者组成的专职导游和讲解员队伍。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吸引大中专旅游专业毕业生到革命老区、红色景区工作;加强在职在岗培训,提升红色旅游服务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